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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第一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进一步扩大和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作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的归口单位,自2019年6月启动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以来,试点评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满足市场需求,8月中旬我协会发文征集试点评价机构,各地各级标准化研究机构、学协会、认证及咨询服务相关单位积极响应,同时也对标良评价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标准化协会经过初步筛选、材料审查及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见附件1),同时制定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见附件2,原中国标协[2019] 126号文附件细则废止)。

    获得试点评价机构资格的单位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登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www.gspchina.org.cn)完成评价机构注册流程,如到期未能完成注册视同放弃。完成注册的试点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开展评价活动,中国标准化协会标良办公室将对评价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管理和随机抽查,并建立评价机构升降级和退出机制(具体见附件2)。

    此次试点评价工作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试点期间中国标协标良办公室不向评价机构收取管理费及证书费,试点评价机构遵循服务水平、工作量与评价成本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与企业签订评价服务合同,开展标良评价工作。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良办公室

    联系人:高 璐 王 喆

    电 话:010-68488741/68487756

    电子邮箱:gl@china-cas.org wz@china-cas.org

    附件:1. 第一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

    2.《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

    3.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样图);

    4. 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志;

    5. GSP商标注册证。

    附件1: 关于发布第一批试点评价机构名单进一步推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价工作的通知(红头)(1).pdf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