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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05
    来源: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1170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

    通知要求,本次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年内新增经费省级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另文下达,市、县(区)财政负担的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按时发放。(记者 潘园园)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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