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致病性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 团风印象锅巴粥酒店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期),团风印象锅巴粥酒店经营致病性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8月14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知,涉及团风印象锅巴粥酒店。2019年7月18日,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要求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2019年7月18日购进的泥鳅进行监督抽检。2019年8月9日、由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JW20192509),检验结果为恩诺沙星含量超标准限值,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经营致病性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团市监处字【2019】249号)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团风印象锅巴粥酒店于8月30日提交原因排查整改报告,查找原因:1、法定代表人、食品采购人员等没有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2、采购食品原材料工作人员只是对原材料货物品种数量、票据等进行查验,没有及时索要相关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等;3、没有对长期供货单位开展评价活动,没有对供应商实行筛选行为;4、没有开展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自检;整改措施:1、每周开展一次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定期聘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来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更换食品采购人员,重新聘请食品采购人员,要求对所有的原材料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索证索票,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3、对长期供货单位实行筛选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4、筹措资金,购买检测仪器,对采购的原材料(农产品)进行自检,在没有自检能力前,将采购原材料(农产品)定期送到有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每一批的原材料合格。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已整改到位,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