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山东:强化“食安山东”标准引领 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08
    来源:

    新华社济南12月8日电(记者陈灏)山东省日前发布《“食安山东”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山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高优质食品供给,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首部地方标准,旨在建立系统、完善、科学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打造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坚持“安全优质”评价原则,评价对象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和山东省级食品安全市县两类。前者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餐饮街等集聚区,旨在培育高端食品品牌;后者为市及县(市、区),旨在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标准发布以后,山东省将聚焦重点产品、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强化培育措施,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树立山东省食品产业整体形象。

    2014年,山东省启动实施了“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目前已创建示范单位9000余家、省级食品安全市10个。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