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防空地下室标准
央广网郑州12月27日消息(记者李凡)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等6部门已联合出文,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目前已完成文件会签,新的审批和建设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陈霞当日介绍,自“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河南深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深化人防“放管服”改革中难度最大、任务量最重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河南人防部门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提前到土地供应环节,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进行了精简,流程进行了优化。
同时,河南人防部门取消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等事项,以及取消了外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备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等事项,共取消压减审批服务事项20%,是国务院要求年底前将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再压减10%的2倍。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河南省人防办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中介、优流程”的“五减一优”改革举措,对人防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力争使人防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费用最低,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妥”,实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
据悉,为更好落实河南全省人防系统“三级十同”“一网通办”要求,河南省人防办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6个部门联合出文,调整了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目前已完成文件会签,新的审批和建设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外,为了强化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河南人防部门修订了《河南省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人防工程建设“黑名单”制度,完善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研发运行了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暨非现场质量监督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实现对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和“一网通办”,率先在全国人防系统实现了人防工程的非现场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