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迎水一支路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赵庆忠涉嫌经营吡唑醚菌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市西青区迎水一支路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赵庆忠涉嫌经营吡唑醚菌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p#分页标题#e#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p#分页标题#e#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p#分页标题#e#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p#分页标题#e# | |
天津市西青区迎水一支路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赵庆忠涉嫌经营吡唑醚菌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案 | 无 | 92120111MA062TR39D | 赵庆忠 | 津市场监管青红不罚〔2020〕1号 #p#分页标题#e# | 2019年11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2190280298101003C的检测报告,称在天津市西青区迎水一支路红旗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赵庆忠店内抽检的香蕉吡唑醚菌酯含量为0.134mg/kg,而标准要求为小于等于0.02 ? mg/kg,检验结论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吡唑醚菌酯非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我局执法人员随后于2019年11月11日将该检测结果进行了送达,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检,编号为A2190280298101003C的检测报告已经正式生效。2019年11月2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经现场检查及询问调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的不合格香蕉,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不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主动履行,7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p#分页标题#e#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