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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全国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情况通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根据总局《<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管理规定》要求和“2016年度全国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工作计划”安排,总局于2016年10月至12月组织专家对全国20个口岸的核心能力巩固、提升情况进行了复核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复核督导涉及11个直属局的20个口岸,分别是:北京局所辖的北京首都机场、河北局所辖的秦皇岛港、京唐港、黄骅港、曹妃甸港和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上海局所辖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及洋山港、江苏局所辖的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及张家港、宁波局所辖的大榭港、厦门局所辖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及厦门邮轮中心、山东局所辖的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广东局所辖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及南沙港、深圳局所辖的盐田港及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海南局所辖的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四川局所辖的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口岸,其中水港口岸10个、空港口岸10个、无陆路口岸。

    复核督导组由熟悉卫生检疫业务和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的副局级领导带队,与相关专家组成5个督导小组。督导检查期间,各复核督导小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考核表》的相关内容开展工作。参加复核督导的20个口岸全部符合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标准,平均分数为93.60分, 10个空港口岸中最高分97.08分,平均分为94.15分;10个水港口岸中最高分96.1分,平均分为93.05,空港的核心能力建设水平略高于水港口岸。

    二、工作亮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推进。

    各被督导口岸属地政府均高度重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成立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及时解决口岸联检部门和口岸运营单位遇到的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本口岸核心能力。各口岸运营单位充分履行口岸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为检验检疫部门提供业务所需场所,有效提升医疗救助和病员转运、食品饮用水供应、医学媒介控制和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理能力。

    如:沧州市委市政府2015年为黄骅港局提供了占地40亩、建设面积16464平米的业务和实验室用房;上海国际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为浦东机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为检验检疫部门提供业务和实验室用房约9083平米;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多年来为洋山港口岸投入相关建设经费达5000余万元,先后为检验检疫部门提供业务和实验室用房约5600平米。

    (二)加强技术指导,科学规划创新。

    各口岸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科学规划,提前介入,确保检验检疫相关查验通道、工作用房、实验室等基础条件满足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要求。如:江苏南通机场航站楼新建和深圳机场T3航站楼转场建设中,检验检疫部门提前规划设施建设,分别争取1100万元和2065万元支持旅检查验场地和设施设备建设经费。

    在核心能力建设过程中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如:盐田检验检疫局提出“3+3”技术框架理论和创新示范区与监管区建设;曹妃甸办事处推出“曹妃甸口岸卫生检疫监督管理系统”及“曹妃甸检验检疫应急指挥中心”,张家港局推出的电子口岸等实现了卫生检疫全申报及无纸化监管新模式。

    (三)注重部门协调,开展联防联控。

    各直属局和口岸局加强与地方政府、卫生、海关、环保、民航、反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将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纳入政府防控体系中,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联络人和联络方式,在疫情处置、病例转运等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通过完善的工作机制构筑机场口岸疫情疫病防控防线,有效保障国境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如:江苏检验检疫局联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近日从一名经南京禄口机场入境,既往发热男性旅客的生物样本进行病毒宏基因组测序检测时发现一种全新感染人体的环状病毒,目前新病毒相关资料已提交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加强与机场公司、卫生、疾控部门高效配合,建成重点疫情航班旅客卫生检疫查验专区,实现病例查验转运无缝对接,成功转运和处置多名传染病病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督导我们发现,全国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经过前期的

    核心能力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员业务水平显著提升,联防联控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直属局对总局文件执行不到位,2013年1月份总局人事司与卫生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所需专业人员配备的通知》(质检人函〔2013〕12号),明确指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人才是关键。但部分口岸检验检疫局还存在旅检口岸分支机构班子里未配备卫生检疫专业背景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足、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个别口岸还存在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职责亟需厘清、口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三是个别口岸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亟需进一步加强,在突发卫生事件中与检验检疫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等。

    因此,各直属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应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继续发扬前期达标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明确“政府主导、企业主责、检验检疫主管、相关部门联动”的建设思路,牢牢把握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的目标,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口岸分支机构应切实行动起来,挖掘自身潜力,研究探索最适合本口岸核心能力提升的工作方法,积极向同类型先进口岸学习,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附件:2016年度全国口岸核心能力复核督导情况一览表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