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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检验检疫局规范合同审查工作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福建检验检疫局法制处不断规范合同审查工作。2016年伊始,福建局法制处加强合同审查工作。一是草拟了《福建局法制处合同审查指引(试行)》,规范福建局机关、直属单位因基建工程、民商事活动以福建局机关或福建局直属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相关合同草案、招标文书等法律文本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工作,目前该《指引》正在进一步修订中。二是组织内部培训。2月以来,连续2次组织全处人员开展合同审查内部培训,通过对合同审查原则、准备工作、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等环节的共同研讨,推进合同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法制处人员合同审查能力。据统计,2015年法制处共完成23件近100万字的合同草案及文书的审查工作,有效保障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合理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福建检验检疫局法制处主动走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3月2日上午,法制处派员主动走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双方就涉及检验检疫部门执法过程中办理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嫌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检验检疫单证、印章等案件的移送条件、方式、相关材料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初步共识,为进一步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奠定基础,不断推进福建局法治质检建设。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