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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期实施《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1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作者:标准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4-04
    来源:

    国标委发〔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8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0年11月1日;《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等5项国家标准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延期至2021年1月1日。请见附件。 附件:《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13项延期实施国家标准汇总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