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下发通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2018年省级财政共下达两项补贴3.8亿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各类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