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30日电(记者 刘高阳)河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于近日印发《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2019年河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惠及311万城乡低保对象。此外,特困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至少增长11.9%,惠及全...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