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安全发展,有关单位完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提出了新一任委员人选名单、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人选等。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8年4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技术委员会公示反馈)。 地址: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邮编: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4月13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8年3月14日...查看详情>>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电站过程监控及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6)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火力发电站自动控制及信息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SAC/TC376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标委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电站过程监控及信息等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使用单位、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 二、委员条件 1、符合...查看详情>>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林站发〔2018〕32号 各...查看详情>>
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第二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5Y04 招标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226162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91/010-63348634/010-63348629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6日 更正日期:2018年3月12日 更正理由:变更技术需求附件 更正内容: 第7包旅游鞋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检测方法GB/T 17952-2011变更为 GB/T 17592-2011; 第9包皮凉鞋11...查看详情>>
质检总局印发公告进一步明确检疫处理管理有关要求 2018年3月7日,质检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30号),对《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质检总局2017年第115号公告)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检疫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了检疫处理流程,明确了检疫处理的处理范围及技术标准,对加强检疫处理监督管理意义重大。规定印发后,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积极研究并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近期,质检总局通关司加强跟踪监督管理,针对可...查看详情>>
2018年第32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 为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民生,促进质量共治,2017年9月,质检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产品质量国 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广泛征求相关部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等方面意见。截至2017年10月底,质检总局共收到公众网络投票138.3万票,以及46家单位的866条建议,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查看详情>>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 命名武汉市、秦皇岛市、绍兴市 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2018年第2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根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号),经武汉市、秦皇岛市、绍兴市政府积极创建,所在省质量兴(强)省领导小组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武汉市、秦皇岛市、绍兴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6日...查看详情>>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62-2017,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附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查看详情>>
3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新增耕地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核定,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通知》明确了新增耕地的核定范围,即2017年1月1日以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立项并组织实施以及社会主体自主实施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新增耕地。 《通知》要求统一新增耕地的核定条件。核定前,各类项目建设主体负责收集整理并确认有关基础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其中,项目竣工报告、竣工图等图件资料和竣工后项目区建设范围...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