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2016年12月巴西爆发黄热病疫情。截至2017年2月8日,巴西共报告疑似病例1060例,确诊病例215例,确诊死亡病例70例。为防止巴西黄热病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巴西的满9个月龄以上的人员,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要求从离开该国时计算,实施6日居住地公共卫生观察。 二、来自巴西的人员,如有发热、黄疸等症状,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配合开展体温监测、医学巡查、采样检测等入境卫生检疫工作。如...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质检系统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出借情况专项清查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的通知》(财资函[2015]19号)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的管理,深入了解和掌握质检系统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有关情况,提高事业单位房屋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总局将组织开展质检系统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范围 质检系统所有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房屋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查看详情>>
国质检认〔2017〕228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7年第一批8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经审查,现发布《禽脑脊髓炎检疫技术规范》等8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被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SN/T1238-2006《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规范》与现行法规规定不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质检总局 2017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查看详情>>
质检监函〔2017〕55 号 关于组织2017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 所办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财资[2015]9号)的要求,为全面掌握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情况,总局将组织开展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情况的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所办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均纳入调查范围。 (一)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投资兴办或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各层级企业。不包括上述各级企业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 (二)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投资的参股...查看详情>>
关于启动家具等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查看详情>>
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召开 《计量互认体系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了解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制度改革和国际计量互认体系的发展情况,总局特邀请荷兰国家计量院专家来华讲学,于2016年12月14日-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计量互认体系国际研讨会》。届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13日报到, 12月14日会议,12月15日参观。 二、会议地点 杭州梅苑宾馆,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酒店联系电话:0571-88051000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计量院(所)和有关承担OIML试验的实验室,以及部分计量器具企业的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查看详情>>
关于实施《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资〔2016〕6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财资[2015]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件)印发后,一些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现就44号文件实施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核实文件依据。资产清查核实依照44号文件第(五)、(八)条规定,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执行。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在2016...查看详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13日通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暴发埃博拉出血热聚集性疫情,自2017年4月22日以来截至5月13日,累计发现11例疑似病例和3例死亡病例,其中1例死亡病例确诊为埃博拉出血热。为防止埃博拉出血热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和地区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有发热、极度虚弱、头痛、肌痛、咽痛、结膜充血等症状,入境时应立即、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口岸不能明确诊断的,应当移交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入境后3周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查看详情>>
转发《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认监委、标准委、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京各直属挂靠单位、机关各司(厅、局): 现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国管房改〔2014〕504号)和国管局政策法规司(房改办)司长 王洪波《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计划财务司 2014年12月8日 抄送:党组成员,总师...查看详情>>